

| 文件名称 | 关于办理2014年度统计专业初中级考试资格证书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统计职称 |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统计局 | 公开形式: |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6月18日 |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6-18 11:23 | 
关于办理2014年度统计专业
初中级考试资格证书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14年度统计资格证书将于2015年6月18日—2015年7月31日发放(节假日不发放),现将证书办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一)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办理
  本人须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准考证
  2、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附件1),请在该表左下框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单位公章。
  4、考生二寸照片两张(与准考证同一底版)
  (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的办理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二、证书号码查询:
  省直考点考试合格的人员,在填写《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证书编号”时,请在附件2中按准考证号查询本人证书编号。
  三、受理时间、地点
  (一)省直考点
  省直考点办理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6月18日-6月30日,每周星期二、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7月1日-7月31日,每周星期二、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大院37号楼4层4-44号人事处
  联系电话:87294444联系人:赵建平
  (二)各市考点
  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在各市考点参加统计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省人社厅的通知精神,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或市统计局(统计考试办公室)安排办理资格证书。
  2、在省直考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到省统计局人事处提交资料,便于统一到省人社厅办证大厅办理。
  3、考生如身份证、准考证丢失补办后前来办理。
附件1:
         附件2: 2014年度省直统计专业初中级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编号.doc
陕西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